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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回迁改签

车辆从深圳迁出到外地后,因车辆不符合迁入地政策规定,或自身原因不符合指标申请条件,不能够在迁入地车管所上牌,将车辆回迁到原车主或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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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车辆从深圳迁出后又退回深圳落户需提供资料

1、 深圳寄往外地车管所的原始档案包。

2、 原车主的身份证原件。

3、 迁入地车管所退档声明书或相关能够证明迁入地车管所退档的证明。

4、 回迁到个人名下,需要新车主身份证原件,如果非深户,还需要提供深圳市居住证原件,个人指标书原件。

5、 回迁到公司名下,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公司委托书盖公章,公司指标书原件。

6、 车牌号为50选一,可代理选号,也提供提前自动编制车牌照的服务。

二、车辆回迁后再改迁需提供资料

1、 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

2、 改迁到新车主名下,需要新车主身份证原件,如果非深户,还需要提供深圳市居住证原件,个人指标书原件(取决于新的改迁地当地车管所是否需要指标)。

3、 改迁到外地公司名下,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公司委托书盖公章,公司指标书原件(取决于新的改迁地当地车管所是否需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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