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粤B211UB号小汽车的公告
(第1次)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0月9日10时至2018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7),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详情(详见评估报告):
名称 | 粤B211UB号小汽车 |
所有权人 | 黄松 |
车牌号 | 粤B211UB号小汽车 |
车辆型号 | FV7203TFCVTG |
车辆识别号码 | LFV3A28K9B3063636 |
发动机号 | 见评估报告 |
排气/功率 | 1984ml/132kw |
是否带有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 | 是 |
存放地点 | 龙华扣车场 |
起拍价 | 91000元 |
保证金 | 18000元 |
增价幅度 | 1000元 |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拍卖深圳车牌的小汽车,需作如下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竞买人竞买时须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对单位或个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规定的条件;如买受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由此造成车辆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请发送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委托人姓名+竞买标的物名称+开拍时间)至13392896390(不接听任何来电)报名预约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前往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以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四、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彩田支行,账号:1813014210000966),缴款时请注明“网络拍卖”字样和拍卖标的名称和执行案号信息,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按法院网拍人员通知的日期(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三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向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中心申请出具符合增量指标条件的证明,并在取得证明后三日内将该证明提交法院。法院根据该证明出具拍卖成交裁定及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车辆管理部门。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符合增量指标条件的证明自行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标的车辆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拍卖车辆有违章记录的需向交警部门查询并缴纳违章罚款及滞纳金,上述费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其他违章扣分事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随后自行联系承办法官按照公告规定领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特别提醒: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排放标准以车管所实际检测数据为准,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对此不负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评估报告,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集中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8-363-020/13501508049。
咨询看样及标的物详情:执行网拍小组 0755-83535602。
集中看样时间:2018年9月28日10时。需要看样的,请提前一天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手机号码13692833957,作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看样集中地点:深圳市龙华扣车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5-83535836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